金融监管总局、住建部重磅发声!
1月26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会议,部署推动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相关工作。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业内人士认为,本次会议是多部门协同支持房地产政策的具体落实,通过此举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企业的意愿。加快推动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推动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是本次会议的重点内容。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1月初,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协调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协调机制的建立,充分考虑到了当前房地产运行特点及面临的困难,从制度设计、机制保障、资金融通、信息沟通、主体责任、风险防控等多个方面进行布置,从解决问题入手,标本兼治、精准施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认为。本次会议认为,协调机制要发挥好地方政府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工作统筹,细化政策措施,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会议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要积极参与协调机制,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和住建部门,稳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共同推动协调机制落地见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就此,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地方政府牵头,并与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住建部、金融机构协调配合,将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加快授信等方面流程,满足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稳定企业发展信心,加快房地产摆脱低迷。抓紧研究房地产项目“名单”协调机制创新点在于融资支持的对象是项目而非企业,以项目为载体给予融资支持,避免了金融机构对债务违约房企的所有项目搞“一刀切”。就此会议认为,要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筛选确定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项目建设运行、预售资金监管等信息。要指导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等协商,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决策和实施,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是,同样在26日,住建部也召开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部署会。针对房地产项目名单,住建部在会议上强调,项目有序开发建设,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基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针对当前部分房地产项目融资难题,各地要以项目为对象,抓紧研究并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精准有效支持合理融资需求。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接下来各地要做好融资协调工作,关键是要系统梳理房地产项目。从工作机制来说,主要包括“报项目名单—协调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支持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从这个角度看,其和白名单制度是有差异的。白名单制度主要是从房企或企业的层面进行的,而此次强调“项目”的层面,应该说针对性更强,也兼顾企业融资和购房者房屋交付两个需求。资金既要用好更要管好在本次会议上,金融监管总局还再度重申了《通知》的要求。会议强调,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内部机制,明确工作规则。对符合授信条件的项目,要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时,金融机构要加强资金封闭管理,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严跃进认为,提及“授信绿色通道”概念,强调了效率。之所以要强调效率,恰恰说明资金需求的急迫性变大了,同时,对于金融机构意识的转变也具有鞭策导向。值得注意的是,金融管理部门用了“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的字眼,说明工作的要求非常高,且需要金融机构严格履行职责。所以在融资通道、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金融机构的意识和行动都必须加快到位。围绕如何用好资金,住建部也明确提出,地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把这一重要机制迅速建立和运转起来,及时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协调解决好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如何管好资金,住建部则明确提出,信贷资金要确保封闭运行、合规使用,坚决防止挪用。省级层面要跟踪监测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国家层面将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项目信息平台,实行周调度、月通报。近期,金融业持续加强对房地产产业的支持。浙商银行于2024年1月25日正式推出了地产债篮子,并独立主承销发行首单房地产企业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发行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总规模2.9亿元,期限2年。中国农业银行不断完善租赁住房业务顶层设计,建立了信贷政策、专项产品、支持措施“三位一体”的租赁住房金融服务体系,先后推出了商业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两类专项信贷产品,积极满足各类租赁住房建设、购买、运营等全流程融资需求。另据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的数据,在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方面,截至目前,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分别为12.3万亿元、38.3万亿元,其中,2023年分别发放开发贷款3万亿元、个人住房贷款6.4万亿元,发放量近10万亿元。2023年,银行购买投资房地产企业债券4275亿元,比2022年底增长15%。银行向房地产企业提供并购贷款、存量贷款展期超过1万亿元。针对“保交楼”,2023年,金融监管总局积极配合住建部、人民银行做好金融支持,商业银行也为“保交楼”项目提供了配套融资。肖远企介绍,截至2023年底,3500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绝大部分已经投放到项目。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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